云南省维西傈僳族自治县水资源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已修改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对江河、湖泊、水库和重点饮用水源划定保护范围,设立标志,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0月1日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