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三十三条已修改从产地运出木材及其半成品、应当到自治县林业主管部门申领《全国木材运输证》。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