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条例/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第二十四条已修改未划入生态公益林的集体所有的天然阔叶林可以纳入省级生态公益林管理。地方法规 ·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