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外国人管理条例第五条有效自治州及县(市)人民政府应当将外国人管理与服务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情况逐年增加。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