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土地资产管理条例/第六章 集体所有土地资产的征用第二十七条已废止征地补偿费,由土地管理部门向建设用地单位和个人统一收取,按协议期限汇入被征地单位和存储金融机构,逾期汇入的,应按协议规定支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1997年4月16日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