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柑桔病虫害综合防控防治体系建设,完善重大病虫害特别是检疫性病害的疫情预测预报和群防群治应对机制。
自治县人民政府加强对黄龙病的防控,以“堵病原、杀木虱、挖病树”的方法防控柑桔黄龙病,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柑桔木虱综合防治技术规程》的要求防治柑桔木虱。
对柑桔黄龙病达到严重程度难以防控防治的果园,经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后,发送催告书,限期在七日内采取先杀木虱后将病树砍除、挖走病树根等防治措施。催告期满后,仍未自行处理的,由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力量代为履行,果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予以配合。
对自行清除脐橙黄龙病病树的果园业主,自治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给予一定的奖励。
地方法规 ·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