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三章 志愿服务组织第十四条已修改志愿者联合会或者协会履行下列职责:(一)制定志愿服务的各项制度;(二)制定志愿服务计划,发布志愿服务信息;(三)指导、协调团体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四)开展志愿服务法律、政策宣传和对外交流合作;(五)维护团体会员和志愿者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