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第五章 工会的经费和财产第五十二条已废止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负担。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