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国家机关和有关社会公共服务单位的信息网络、信息系统,应当由国家有关主管部门认可的信息安全测评机构进行安全性测评,测评合格的方可使用。测评机构应当对测评结果负责。

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