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二章 职责第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应当向学前教育倾斜,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逐年提高;按照核定的编制数配齐公办学前教育机构教职工,并对配编情况进行监督。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