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九条有效立法项目建议应当写明法规案名称、立法依据、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法规拟规范的主要内容等。有关机关或部门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时,应当报送法规项目建议稿。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8日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