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立法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一条有效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草案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征求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机构的意见。地方法规 · 新余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7年3月28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