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饮用水水源保护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本规定所称饮用水水源,是指用于城乡集中式供水的江河、湖泊、水库、山塘、山泉、水井等地表水水源和地下水水源。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