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农业、畜牧渔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和农药高效低毒技术,发展生态农业和有机农业;落实畜禽规模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推广健康、清洁的水产养殖,防止水体富营养化,保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

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