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水库工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有效自治县、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水库周边林木、草地、植被的保护和水土流失的治理。自治县水管理部门、林业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营造水源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护林,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