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表彰和奖励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