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鼓励和支持与境外的组织和个人依法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合作和交流活动。地方法规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