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抢救和管理第七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本地实际,编制本行政区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报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