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沙黎族自治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四章 开发与利用第二十八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黎锦实物展馆、传习所等非物质文化遗产设施。地方法规 · 白沙黎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