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州自治机关重视培养专职翻译人员。自治州内藏族职工较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藏族聚居的乡、镇,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藏语文翻译人员。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