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藏语文工作条例第二十三条已废止自治州自治机关加强对藏语文工作队伍的建设,采取多种形式,有计划地选送藏语文工作者到州外高等院校和研究部门进修,提高业务素质。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