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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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

第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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