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十五条有效采购人应当选派本单位熟悉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会知识的在编人员担任采购员,承办本单位的政府采购工作。采购人应当加强对采购员的管理,组织采购员依照有关规定参加培训,并对采购员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