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规定第四条有效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可以在国家规定的最低缴存比例基础上浮动确定。每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月缴存最高限额,由市公积金管委会拟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