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第五章 金融创新与风险监管第四十条已修改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工作。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国家规定,在自贸试验区进行金融产品、业务、服务和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创新。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