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废止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餐饮垃圾,是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机关、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食堂产生的食物残余、食品加工废料、过期食品和废弃食用油脂。惰性垃圾,是指生活垃圾中对环境无害的无机组分,包括混凝土、土渣、煤渣、灰渣、砖瓦、碎石块、废砂浆、泥浆等。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