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华侨权益第十五条已修改华侨购买房屋,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华侨私有房屋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省有关规定的,房产登记发证机构应当依法登记发证。历史遗留的华侨房屋问题,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处理。华侨对私有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侵犯。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