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加强军事设施保护、矿山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土地复垦、植被恢复和地质遗迹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