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三章 矿产资源的开采第十九条有效仍有资源储量的矿山停产时,除不可抗力外,原采矿权人必须采取措施将矿山保持在可以继续开采状态。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