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尽快组织修复被损坏的通信、交通、供电、供水、供气和医疗等公共设施。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