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高速公路条例/第四章 路政管理第二十九条已修改高速公路管理机构、高速公路经营者应当在高速公路重要路口设立依法检定合格的车辆载重检测装置。禁止通过目测的方式认定车辆违法超限运输。高速公路管理机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在实行计重收费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对超限超载货物运输车辆进行处理。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5年6月1日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