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规范深圳市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活动,保障公众利益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用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