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各级各类职业学校教育和各种形式的职业培训。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