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办法/第三章 职业教育的保障条件第十七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科学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扶贫经费的有关使用规定,安排适当的资金用于农牧区实用技术培训。地方法规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