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第四章 相关管理制度第四十六条已修改鼓励境外职业资格认证机构在本市依法开展相关认证业务。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人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境外职业资格证书的管理。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