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职业教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市职业教育应当提高劳动者的文化素质、职业道德、就业能力、工作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