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有效各级工商、公安、卫生、土地管理、规划、物价、林业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民政部门做好殡葬管理工作。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