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公墓、乡村公益性墓地接纳应当火化遗体土葬或者骨灰装棺土葬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