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第二章 火化推行与管理第十九条有效火化殡仪馆和其他从事殡葬服务的单位应当严格遵守殡葬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内部管理,改善服务条件,确保服务质量。殡葬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操作规程和职业道德,实行规范、文明服务,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索要、收受财物,不得刁难丧主。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