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二章 创业扶持第十二条已废止支持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引导小企业集聚发展,扶持小企业创业。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出租或者转让给中小企业使用。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和多层标准厂房以及承租多层标准厂房的,可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