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赔偿责任若干规定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确定,适用本规定。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