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十八条已废止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劳动力市场管理,依法落实社会保障各项措施,加大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力度,及时调解和处理劳动争议。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