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保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促进计算机应用和信息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