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职工代表的义务:

(一)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参与管理的能力。

(二)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如实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认真执行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做好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

(三)遵守法律、法规和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依法接受职工的监督。

地方法规 · 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