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五条有效司法机关对侵犯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业主人身权、财产权、经营自主权的案件,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