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权益保护条例第十五条有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可以自主选择外贸代理企业,经营进出口产品,开展外贸业务。私营企业可以依法取得自营进出口权;取得自营进出口权的私营企业在经营进出口业务时,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为其办理各项手续。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