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消防条例/第三章 火灾预防第二十条已修改用电应当符合有关规定。电气线路、电气设备应当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维修,并按照有关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电气设备附近禁止堆放可燃物品。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3月1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