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应当对少数民族教育发展的政府责任落实、教师队伍建设、经费投入使用、教育质量、安全管理等事项进行督导,督导结果向社会公示。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