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少数民族教育促进条例/第三章 教师和学生第十六条有效对报考高等学校的本省少数民族高中毕业生,按照规定实行加分或者定向录取的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省教育行政部门会同省民族事务行政部门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