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城市供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新建居民住宅应当按照一户一表、计量出户的要求设计和建设城市供水设施。

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